为贯彻落实国家重大战略部署,推动产学研深度融合,培养面向未来的高层次创新型人才,学校设立了卓越工程师专项奖学金,以选拔优秀生源深入行业一线,提高工程教育影响力。结合学院实际情况,制定本评选办法。
一、组织保障
1、为顺利推进评选工作开展,环境学院成立卓越工程师专项奖学金评审委员会,负责制定奖学金评定规则和标准,对评选中的问题进行决策。
2、学生培养办负责组织开展评审工作,评审工作应坚持“公开、公平、公正”的原则。
二、奖学金类别与推荐名额
2024年度卓越工程师专项奖学金为卓越工程师“宁波未来之星”奖学金,推荐名额如下:
面向专项 |
面向年级 |
奖学金类别 |
推荐名额 |
奖励标准 |
联培基地专项 |
2022级全日制研究生 |
卓越工程师“宁波未来之星”奖学金 |
3名 |
10000元/人 |
三、参评条件
(1)坚决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,热爱社会主义祖国,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。
(2)模范遵守宪法和法律,执行大学生守则和学校规章制度,道德品质优良。
(3)在校期间成绩优异,2022级全日制研究生需按时完成培养方案中全部课程并成绩合格(GPA不低于3.3),原则上无不及格课程。
(4)积极参加学术科技、社会活动及课外文体活动,具有较强的学习创新意识,在社会实践、创新能力、综合素质等方面表现特别突出。
(5)认同产教融合培养卓越工程师模式,按照培养模式开展校企联培,遵守联合培养单位的相关规章制度,并获得所在联培单位的推荐。
(6)主动承担校企联合培养过程中的工程技术研发、项目任务攻关,参与新技术研究、重大工程设计、新产品研制等工程实践问题并取得一定的创新成效。
(7)关注科技前沿发展,国际视野宽阔,以服务国家为最高追求,对工程科技具有浓厚兴趣,立志在国家关键领域做出卓越贡献。
(8)在入企实践期间,有突出工程实践成果,包括但不限于专题研究类论文、调研报告、案例分析报告、产品设计(作品创作)、方案设计等形式,鼓励结合工程前沿技术研究、重大工程设计、新产品或新装置研制等。
卓越工程师“宁波未来之星”奖学金评选过程中倾斜性条件有:
1、学生在国家重大战略基础研究、产业发展等领域有优异表现或取得一定成果;
2、学生参与宁波相关产学研项目、课题、社会实践、联合培养。
具有以下情况之一的研究生不能参评本年度专项奖学金:
1、在校企联培过程中违反国家法律、校纪校规、企业规章制度受到纪律处分且尚未解除;
2、在校企联培过程中有过或者参与过有损大学生形象、有悖于公序良俗、有悖于社会公德的行为或活动;
3、参评学年内违反学校学业诚信守则;有抄袭剽窃、弄虚作假等学术不端行为经查证属实;
4、参评学年学籍状态处于休学、保留学籍者,因国家公派出国留学或校际交流在境外学习的除外。
5、奖学金评审委员会认定的其他情况。
四、评选流程
学院发布奖学金评选通知,符合条件的专项研究生提交申请材料,学院专项奖学金评审委员会进行审核与评审,按奖学金名额1:1择优推荐学院候选人进入校级评审环节,校评审委员会评审确定获奖者报设奖方审批。
五、补充说明
学生计分标准参照《太阳集团tcy8722的官方网站奖学金评审办法》
(一)评分标准参见下表:
类别 |
分值计算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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论文 |
SCI/SSCI 期刊 |
按照《太阳集团tcy8722的官方网站科技论文代表性期刊管理办法》中期刊的评级,每篇论文给以相应的分数: l 5A+ 级期刊加 5000 分; l 5A 级期刊加 1500 分; l 4A 级期刊加 700 分; l 3A 级期刊加 300 分; l 2A 级期刊加 100 分; l A 级期刊加 30-50 分;(根据提交的所有论文按照影响因子排序,排位最高的论文得 50 分,排位最低的论文得 30 分,排在中间的论文得分线性分差分布) l 上述以外的 SCI/SSCI 期刊加 15 分; l 具体期刊评级及相应分数见附录1; 附加分:申报参评论文在评审年度有效期内进入ESI前1%高被引论文的,一篇加500分,进入ESI前1‰热点论文的,一篇加1000分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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EI 期刊 |
15分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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指定中文 期刊 |
《中国科学》系列《中国科学院院刊》 50 分;《中国环境科学》《环境科学》《环境科学学报》《环境工程学报》《环境化学》《中国给水排水》《自然科学进展》《净水技术》《中国人口资源与环境》 30 分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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其他中文核心期刊 |
10 分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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专利 |
l 发明专利已授权并实现专利转让(有专利号及转让合同)得 30 分(视评选年度专利转让到校经费酌情增加,具体分数由学术委员会评定); l 发明专利已授权(有专利号)的得 10 分; l 发明专利已公开(有公开号)的得 5 分; l 申请发明专利(有申请号)的得 3 分。 说明:专利仅第一学生发明人得分,软件著作权参照专利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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其他 |
咨政建言:获得省市级政府批示的,每篇得 50 分;获得中央政府批示,每篇得 100 分。如被采纳,则在此基础上再增加 50 分。 调研报告、案例分析报告、产品设计(作品创作)、方案设计等工程实践创新形式每项得50分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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学科竞赛 |
赛事 等级 |
第1名/一等奖/金奖 |
第2-3名/二等奖/银奖 |
第4-6名/三等奖/铜奖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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特级赛事 |
150分 |
100分 |
50分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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一级赛事 |
50分 |
25分 |
10分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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其他赛事 |
20分 |
10分 |
5分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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注:团队获奖按照获奖名单顺序,计分方式:排名第1得满分,排名第2及以后按照前一位1/2递减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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特别说明:
1. 以上分数对应目标赛事的最高等级(国家级),同一赛事省市级降一个等级,校级降两个等级。例:互联网+国赛列入特级赛事,互联网+市赛列入一级赛事,校赛列入其他赛事。同一项目参加不同比赛仅以最高赛事等级计算一次。
2. 学术会议/学术论坛记入学科竞赛-其他赛事,国际会议/论坛获一二三等奖按照 20/10/5 计算;全国会议/论坛获一二三等奖按照 10/5/3 计算;省市级会议/论坛获一二三等奖按照 5/3/1 计算,其他奖项按照中间分数计分(例如全国会议/论坛优秀奖按照 5 分计算)。每场会议/论坛仅记入得分最高的一个奖项;该项提交上限为两次会议/论坛。
(二)综合成绩
序号 |
指标 |
说明 |
1 |
思想品德 |
l 参加学校、联培单位或环境学院、卓工学院组织的活动(学工办认定)每次记5分,满5次记25分,一次不参加不予参评。 l 有违纪行为者一票否决。 l 获得“优秀党支书”“优秀党员”“优秀学生干部”“三好学生”“优秀团干部”“优秀团员”等荣誉称号者,或担任其他社会工作、积极参加学院活动者适当加分,市级及以上优秀荣誉加 50 分,校级优秀荣誉加 20 分,学院辅导员加 30 分,党支书加 20 分,校、院研究生会主席团成员加 20 分,卓工学院或联培单位相关学生组织负责人、班长、团支书及其他院校两级学生干部加 10 分,其它班委加 5 分。 注:担任班委以得分最高的加分一次,不累加。 |
2 |
实验室安全及卫生 (一票否决) |
实验室安全被学院通报批评,取消当年评奖资格。 |
3 |
社会服务 |
参加志愿公益服务及其他社会实践活动,获上海市优秀一项加 50 分,获校级优秀一项加 10 分(按照证书排名得分依次折半),无偿献血加 10 分(需提供校内献血证明),其它社会服务由学工办认定后给分。 |
4 |
导师意见 |
由校企导师给出是否推荐此学生参评奖学金的意见。校企导师若不推荐此学生参评奖学金,注明不推荐,此学生则不能参评。 |
如有实名反映获奖人员存在弄虚作假、作风不实等问题,经调查反映情况属实,撤回相关荣誉并收回奖学金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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二〇二四年十一月